|
1986年6月25日,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十六次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颁布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。在庆祝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颁布5周年之际,为了深入宣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,贯彻土地基本国策,增强全社会的土地资源紧缺意识,进一步加强我国的土地管理工作,1991年5月24日,国务院第83次常务会议决定,为了深入贯彻《中华人名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,坚定不移地实行“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,切实保护耕地”的基本国策,确定每年的6月25日(即《土地管理法》颁布日)为全国土地日。
|